578
浏览

1
回复

暂无头像
精装修图纸审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问题
留言时间:2024-11-18 10:43:5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578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我想咨询是否有相关规定及政策文件指明,大于一定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精装修工程需要办理施工图审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
暂无头像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4-11-20 16:44:43
尊敬的市民:您好! 关于您咨询建筑精装修工程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城镇市政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活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故大于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精装修工程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及施工图审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安区住建局行政审批股,电话:0564-3266381;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电话:0564-392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