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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保险能否领取生育补助金
留言时间:2025-04-15 06:25:0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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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您好,我想咨询下,在六安缴纳灵活人员社保满半年,怀孕生产后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吗?
金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金安区医保局
发表于:2025-04-17 17:21:59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领取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35号)第一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x98天= 6729(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若您在金安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产后三个月至医保中心申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金安区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64-515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