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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车辆在小区车库受损无人管理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6-24 09:57:4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732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本人车辆皖NSW957于2020年10月2日正常停放在自己租赁的车位上,未乱停乱放,期间未拖欠物业任何费用,外来收破烂人员(非垃圾转运人员,非本小区业主)三轮车,倒车时,撞上本人车辆,致使本人车辆严重受损;首先不谈这个人员是如何进入地下车库的,就物业管理存在严重混乱,投诉相关部门一直无果;本人在此期间,仍然正常租赁车位,但物业经常阻止本人进去车库,给本人日常生活带来极大困扰,幸福感急剧降低,这与文明城市的创建也格格不入;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规范万达华府物业,做到责任到人,及时解决,而不是只管收钱,不务正业;还有上次报警有个警察,竟然说是我能力问题,这是人民警察该说的话吗?我到想问问这个警察的职业道德在哪?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要不要我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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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6-30 22:52:59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业主车辆受损问题。经查阅该小区物业车辆登记表,2020年10月2日先后有三辆三轮车进入,因车主告知门岗工作人员给业主送货需临时进入,登记后物业工作人员允许进入。物业员工接到您反映自己车辆正常停放车位上被撞受损后(业主租赁车位为F241),已将相关监控资料和登记信息提供给派出所,并协助警方进行侦查,目前案件尚在侦破中。关于您认为物业在车辆管理上存在责任,要求物业就车辆受损进行赔偿。我区已要求物业企业与您积极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达成一致,建议您向法院起诉。 二、关于业主反映正常租赁车位期间,物业经常阻止其车辆进入问题。经了解,该小区地下车位由六安华达营销服务部进行租赁,您在六安华达营销服务部租赁车位后需将租赁协议带至物业办进行车位信息录入、缴纳每日一元的车辆管理费后车辆方可通过蓝牙道闸自动识别进出。经与物业企业核实,业主2020.8.11-2020.11.11期间租赁协议已在物业办存档和办理相关手续,车辆可通过蓝牙道闸自动识别进出,但物业办未查到业主的最新租赁协议,因此您的车辆无法自动识别进入。后经与六安华达营销服务部核实,您最新车位租赁期限为2021.5.11-2021.8.11,因此需要您将车位租赁协议带至物业办办理相关手续,即可通过蓝牙道闸自动识别进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已与您电话沟通,告知您处理结果,您对处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64-395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