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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悠然南山违约交房拖延赔付违约金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7-01 15:32:0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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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尊敬的市长同志,您好!
本人于2018年10月1日在六安市悠然南山楼盘购入商品房一套,按照合同期限交房日期是2019年6月30日,实际上交房日期是2020年10月,违约期限近2年。本人于2021年2月1日去办理交房,当时开发商承诺赔付违约金60609元 ,钱款迟迟未到账,反复催促楼盘工作人员无果。这6万多元不是一笔小钱,即便是存在银行,一年的利息也有不少钱,想请问一下能否请相关职能部门帮忙沟通一下。让我们这些业主也能早日拿到违约金,盼回复感谢。
金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7-07 11:40:01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开发企业延期交房应支付违约金。我区已督促该项目开发企业安徽兴茂置业有限公司,要求其严格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时与您沟通解决违约金问题。企业反馈,已与您达成一致意见。7月2日,经我区房产中心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基本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0564-5155695。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