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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车在沿街门面外充电的建议
留言时间:2021-07-02 19:54:2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5578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感谢您最近加强管理六安市区电动车规范停放的问题.我们广大市民举双手赞成严禁楼道内与电梯间停放(载运)电动车的规定,这对于保护咱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起了非常好的效果。 但是最近社区与城市管理人员,要求我们商铺禁止在门口给电瓶车充电的决定,我们这些普通商户不是太理解。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沿街商铺门口城管人员已经划了电动车停放的白线,允许电动车整齐摆放。第二:沿街商铺摆放在一起的电动车不是很密集,一般就几辆车,即使发生充电起火的现象也不会造成很大的安全事故,第三,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市政府规定严禁门口停车充电,也应该在就近区域安装充电桩,以方便附近商户随时充电。(比如兴美花园步行街就做的很好)。第四,由于电瓶车充一次电行驶路程并不是很远,即使我们晚上在小区车库充满电,也不能保证第二天电量非常够用,造成我们需要及时给电动车补电。 综合以上考虑,希望政府部门,切实做好电动车的规范停放与电动车充电的方便性工作,以便为我们广大市民提供更合理的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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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7-08 19:46:34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禁止在商铺门口为电动车充电的问题。 在商铺门口私拉乱接为电动车飞线充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要求:电器产品的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等,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飞线充电因充电口没有安全防范措施,容易引起火灾,影响公共安全;第二,临街充电线存在漏电磕绊等安全隐患;第三,如果商铺都临街充电,停车秩序混乱影响市容市貌。 二、关于您建议在商铺附近建设电瓶车充电桩问题。 经现场考察,您的商铺所在位置暂不适合安装充电桩,原因如下:1、水云涧广场现已改造为收费停车场,本身空间较为紧张,若在商铺门口安装充电桩,不利于车辆及人员的通行。2、水云涧广场、水上公园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等相关配套设备,不符合创建文明城市要求。在此,我们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配合和支持,本着电动车安全充电、有序停放的原则,针对您的情况,已建议您就近在附近小区内设置的充电桩处停车充电。同时小华山街道也将情况反馈给水云涧广场、水上公园的管理单位市园林局,继续与充电桩公司探讨安装充电桩的可能性。 三、沟通联系情况。7月3日,金安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联系,您表示满意,7月6日17时许,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向您告知办理情况,您表示满意!7月7日10时许,裕安区城管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向您告知咨询问题结果,您对回复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安区城管局、裕安区城管局、小华山街道联系,联系电话:0564-3263166、0564-3633721、0564-338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