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2
浏览
1
回复
关于咨询申报六安市大学生创业创新补贴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7-05 14:16:4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132
| 受理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本人六安市金安区户籍,于2015年7月全日制本科毕业,2015年10月在金安区参保全险至今,目前仍在企业上班并在金安区参保。2015年10月-2018年10月,社保已满3年,在2018年10月就属于满足《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的申请补贴条件,可以申请补贴。由于本人2021年通过朋友告诉才知道《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知道这个文件时已毕业第六年。请问领导,我已经不能申请补贴了吗?政府是通过哪些途径让大学生了解到这项补贴政策, 我作为符合补贴政策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个补贴文件的存在。另有没有这个文件的政策解读。
金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7-07 20:23:38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区人社局核查有关情况并积与您联系,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在收到来信后,我们及时与您进行了联系,据您所述,您于2015年7月毕业于安徽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历,2015年10月至今在六安中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
目前,我区执行的是六安市最新政策《六安市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六发〔2021〕14号)文件,并明确了支持的人才就业重点产业企业范围,相关政策享受时间计算起始点为2021年1月1日。您虽然在我区上班并参保,但所就业的单位不在支持的重点产业企业范围内,故不能享受此类补贴。
7月7日上午,我们再次联系了您,向您解释了相关政策,对您在来信中提到的疑惑逐条作了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相关具体事宜,您可咨询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0564-5150579。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