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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场合室内禁烟的建议
留言时间:2021-07-08 12:52:2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741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市长您好: 作为一名家里成员都不吸烟的市民,在公众场合闻到烟味真的非常痛苦,不仅味道难以接受,而且吸入二手烟对健康会造成影响。小到小吃店、大到饭店;洗车店或其他服务的等候区域;甚至上班的办公室,总会遇到有人在室内抽烟,影响像我一样不能接受烟味的人的空气吸入清新感。 我有个亲戚在店里前台工作,顾客来店里会抽烟,亲戚咳嗽去做中医理疗熏针,医生说是不是吸入太多二手烟。我相信还存在其他人工作时,不得不吸入二手烟。日积月累真的会影响身体健康。 非常希望政府能够考虑出台公共场合室内禁烟的规定。建设更美好的绿色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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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市卫健委 发表于:2021-07-13 19:03:58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2013年,市政府即出台了《六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六政办〔2013〕14号),明确了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范围、公共场所主管单位的禁烟工作职责、公民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中的权利义务等。2020年11月1日实施的《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五条也对公共场所禁烟进行了明确规定。 2、围绕着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类推进、持续发力,公共场所中无烟医院建设成效明显,大型商超禁烟工作也较有成效,无烟校园建设工作正在推进,无烟党政机关逐渐增多。但在小型商业经营场所,由于需要规范的群体众多,一部分烟民的素质还不够高,部分经营主体和承担管理责任的主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的存在,相关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状况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全市正在积极开展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的规定是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密切关注和认真汲取先进地区成功经验、成熟做法,进一步加大控烟宣传力度,加大频次落实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监督管理。 3、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即逝性,相关不良行为的改变需要长期坚持,反复用力,也希望支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广大市民能共同参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联系金安区卫健委综合监督所0564-3953100,裕安区卫健委综合监督股0564-3301656。 沟通联系情况:金安区卫健委和裕安区卫健委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沟通反馈,您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