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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中梁国宾首府二楼露台封闭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8-28 21:52:1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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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国宾首府二楼业主,于本月26号收到露台整改通知书,都不知什么原因,一头雾水,本人购房时开发商讲前后露台全赠送后期可以封,所以才以比其它楼层更贵的价格购买的二楼,后期拿房时开发商和物业也给了封闭露台方案,然后我再进行装修封闭的,这前后露台没有排水,开发商讲让我们封的时候自己做排水,如果不封,下雨下雪水全部淌不出去,全部往家里倒灌,压根没法住人,严重影响生活,露台不是我自做主张封的,是当时开发商和物业明确同意的,现在说违搭,责任不在我们业主身上,所有损失不应该由业主承担。在这里希望市长亲自到我们小区看看,如果二楼露台不封闭,严重影响我们老百姓生活,我也没有乱搭,房产证上也有,露台二楼私有,并非公共露台,希望市长能考虑老百姓生活,公平公正处理这个问题,而不是听信个別人为了自己利益乱举报,导致小区百姓没办法正常工作和学习。再一次希望市长亲自到我们小区看看,那些个别别有用心的人举报的是真是假。
金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发表于:2021-09-03 20:54:12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关于中梁香缇学府二楼露台规划设计问题。经市自然资源局查阅相关资料,您所反映的二楼住宅卧室南侧为露台,露台为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不得围合作为室内空间。2、关于中梁香缇学府二楼露台违建拆除问题。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经核查,您所封闭阳台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上述规定。目前,区城管局东市执法大队已依法向您下达了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请您予以支持和配合。3、关于中梁香缇学府二楼露台无排水问题。市住建局安排工作人员会同建设、保修单位前往现场进行查勘。中梁香缇学府项目2017年6月开工,2019 年11月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评价为合格。经现场调阅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与二楼露台位置核对,露台属按图施工并设有排水设施。为防止排水不畅,已要求开发企业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及时进行疏通。4、关于中梁香缇学府开发商承诺二楼露台封闭问题。中梁香缇学府销售现场已经拆除,经市市场监管局与部分业主联系核实,业主无法提供购房时开发商承诺二楼露台封闭的相关证据材料。故市市场监管局不能认定六安中梁万筑置业有限公司销售“中梁香缇学府”存在虚假广告宣传。如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请向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提供。联系电话:12315,0564-5136047。
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上述调查处理情况,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金安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4-3266280;东市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64-3318589;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564-3908837 ;市住建局,联系电话0564-0564-395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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