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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三十铺镇万象新天地屡次高空抛物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9-22 20:40:5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581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 我是三十铺镇万象新天地小区住户,家住三楼,因房型有平台,屡次遭受楼上住户高空抛物,烟头,骨头,残羹剩饭,避孕套,桶装拉面,建筑垃圾等。屡次向物业反应,也报过警,但物业及警方因未找到肇事者,最终总不了了之。近日,通过观察,终于将肇事者抓现行,发现是一学生所为,所扔东西——桶装粉丝,将我晒于平台的被子弄得不成样子,我与物业人员赶往其家,她先是不承认其所为,后在物业人员在其家桌面找到粉丝桶剩余包装后,才承认事实,因其无家长在家,我找物业寻得家长号码,最终家长向我道了歉,并表示会管理好自己的孩子,我也接受了其道歉,并表示如果有下次,那我要诉诸法律了,过后,我把自己的被子重新洗了,但是粉丝调料的味道久久不能散去,大概率是不能用了。然而,好景不长,今晚又再次发现其家向下高空抛物,又是他家孩子向下扔大大小小的玩具,我又赶向其家,家长表示没有在意其孩子所为,下次会管好(一家人在一桌吃饭没在意孩子跑到阳台抛物???),态度极其随意,无所谓,对我赶向他家,也不毫不吃惊,实在让人难以接受,我找物业人员,通话后,我报了警,这次出警显得很散漫,(我在电话中说没有伤到人),我带警察来到其家,警察记录了我和肇事者信息,简单说了几句,这个过程总计5分钟左右,严重拉胯了执法人员在我心中的形象,这样屡教不改的惯犯,执法人员就一句“下次不要再扔了”作为处罚,没有法律教育,也没有当事人调解,权当走形式,我觉得这也不是我的什么误解,是个别执法人员实实在在的表现,这样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执法机关的信任,也抹黑了执法机关的的形象,试问,是不是把我砸死了,把我家房子砸穿了,才够值得你们认真对待,我想得法律的保护就这么难吗?肇事者一个道歉都没有给,我要你们执法人员来干啥?还早早让我下楼等待喝“西北风”。我难掩愤怒! 恳请市长及各位领导能够认真处理此事,给我一个交代,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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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9-27 18:08:03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高空抛物问题,三十铺派出所已再次告知该户高空抛物的严重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将纳入刑事范畴,承担刑事责任,派出所民警要求其对孩子加强教育和管理,严禁高空抛物行为。同时要求物业加强防高空抛物宣传工作,通过提醒户主、加强巡逻等手段,防患于未然。9月26日,经我区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三十铺派出所,联系电话:0564-383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