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0
浏览

1
回复

暂无头像
关于反映反映金安丽景苑小区物业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11-24 11:17:0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880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我于2021.11.18日反映金安丽景苑小区物业随意变更业主停车,问题未得到解决。本人仍有疑问。 1:回复中,称丽景苑外围商铺和居民楼分为二个门禁系统,小区物业将公共停车场分为二个系统,分别单独收费,是否涉及重复收费,是否有主管单位进行监管,是否有文件政策依据?如有请回复并公示 2:本人反映问题的第二天,我家另外一辆车本已录入两个系统,为何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被取消?为何物业知道我车辆的相关信息?是不是刻意的打击报复?现在是车辆被取消,以后是否会有其它的打击报复行为,本人感到十分忧虑。 3:本人于2021年11月17日在物业登记了外墙渗水问题,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任何回复。目前防水仍然在保修期内。我想请问,什么时间能给予回复,什么时间能维修?无故拖延是否是想拖过保修期? 4:到目前为止,物业的各种收费如物业费、停车费等收入明细,以及各种支出明细均未进行公示,国家相关文件有明文规定要定期向全体业主公示收入支出明细,为何至今不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主管部门是否涉及不监管,不主动作为的现象?请给予回复!
暂无头像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11-30 19:41:08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18年),住宅小区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金安丽景苑小区停车收费项目已由区发改委备案,并在小区东、西门处设置了收费公示牌; 二、关于您反映的皖NQH816车辆(经查询租赁时间为2021.7.17-2022.7.17车位号:669)、皖NS1816车辆(经查询租赁时间2021.10.11-2022.10.11车位号:819)的停车问题,小区和外围商铺车辆道闸系统自2021年1月份进行分开管理,商铺用户不能将车辆停放小区内,住宅用户也不能将车辆停放商铺外围。在业主办理车位租赁及续费时,物业公司已在收费单据标注停车范围; 三、关于外墙渗水问题,物业公司已于11月19日反馈给建设单位工程部,同时到场查看,下一步将尽快查明原因予以解决; 四、关于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物业公司已在物业服务中心大厅予以公示,业主可自行前往查看。经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基本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金安区中市街道小南海社区,联系电话:0564-5369978;金安区中市城管大队,联系电话:0564-3315862;金安区发改委价格管理股,联系电话:0564-3261052;金安区中市市场所,联系电话:0564-333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