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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养老保险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12-11 18:13:1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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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本人于2007年8月至2015年7月在徽商银行六安分行工作,后调离六安工作,近期现单位按中央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在进行人事档案梳理和工作年限确认期间发现我的养老保险缴存起始日期与档案载明的参加工作时间不符,遂现单位将这一情况向我进行了反馈,我第一时间也与原工作单位徽商银行六安分行取得联系。原工作单位给我答复是2011年8月以前我的养老保险是在六安市金安区人社局缴存的,且当时是采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制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进行手工登记台账的,2011年8月起我的养老保险缴存转入六安市人社局,且也是每月正常缴存的,但是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这期间的养老保险缴存记录信息未载入系统中,导致我本人现在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查询我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养老保险缴存记录查询不到,也无法向现单位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文件。现就该问题恳请贵部门予以指导解决。同时因为我2017年已将2011年8月至2015年7月的养老保险转移到了我现工作地,请问我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这期间缴存的养老保险还能顺利转入现工作地吗?’
金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12-13 18:25:33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缴费记录无法查询的问题,您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到我区人社局社保大厅3号窗口补录即可;针对您询问的养老保险转移问题,目前安徽省企业养老保险已实行全省统筹,省内无需办理转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具体相关事宜,您可咨询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0564-5150752。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