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5
浏览

1
回复

暂无头像
关于反映长安城如院物业高标准收费及低标准服务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12-29 14:12:3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4425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您好,我是长安城如院一名业主。10月11日市发改委发布的《六安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详细规定了物业等级服务的标准。长安城如院小区自2020年交房以来,一直按照六安市一级服务收取1.9元/平方物业费。物业收费高标准,但服务低标准,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服务。
暂无头像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1-04 19:51:47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原金安区物价局(金价业﹝2018﹞42号)规定:长安城小区(如院),高层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高于1.30元收取;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高于0.40元、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高于0.20元另行收取;以上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可向下浮动。经查,六安市长安城如院小区物业公司已取得服务价格登记证,备案的收费标准为:住宅物业服务费(高层)1.3元/月/平方,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0.4元/月/平方,二次供水维护费0.2元/月/平方。同时,根据职能划分,我区城管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若在服务管理中有违规行为,请向我区城管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如您仍有疑问,请联系金安区发改委价格管理股,联系电话:0564-3261052,七里站市场所,联系电话:0564-3329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