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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饭店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2-03-15 10:15:2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3642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位于金水湾A区5栋三单元楼下的羊蝎子烤鱼馆,违规在小区内新建排烟管道。根据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49条规定,从事从事餐饮服务业的经营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倾倒废弃油脂和含油废物; (二)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2、《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在住宅楼和未设置油烟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内不得开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经营场所。 这家羊蝎子烤鱼馆所排放的油烟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天气逐渐炎热,大家都无法开窗透气,炸鱼的油烟就往楼上飘。对着小区的窗口原本只是小刀面的店面,现在被羊蝎子馆租用,直接导致居民生活环境遭到污染,也影响了小区的创城成果。 二、根据《六安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的,经市城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位于金水湾A区的羊蝎子烤鱼馆,却是每天都在下午5点开始摆摊。白天连面馆摆摊都不允许,为什么到了傍晚就可以随意摆摊了,管理办法是分时段执行的吗。而且每天晚上饭馆营业结束后,地面一片狼藉,同时前去就餐人员车辆也随意停放,影响小区居民出入;用餐人员还经常在深夜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住户休息,严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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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3-21 18:12:10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区中市城管大队、中市街道健康苑社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到达现场进行核查,该经户主要从事餐饮业,以晚餐为主,使用乙醇作为日常燃料,排烟管道为老管道换新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该商户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依据《六安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不占用人行道、不阻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经城管部门许可允许规定时间内摆摊。我大队已要求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在规定时间打烊收摊。下一步,属地城管大队和社区将会持续关注,将加强日常监管,尽量减少扰民现象。现场工作人员与您本人电话沟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安区中市街道健康苑社区联系,联系电话:0564-53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