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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兴茂悠然蓝溪美庭重庆茂诚物业威胁业主不更换物业水表强制停水
留言时间:2022-05-26 18:17:1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3416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本人购买兴茂悠然蓝溪美庭房子遇到物业威胁业主不按时更换水表缴纳水费,强制停水,本户业主要求物业出示自来水公司委托物业代收水费文件,物业公司并未出示六安市供水公司委托重庆茂诚物业代收业户自来水说明书。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业主不履行缴交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公司当然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  如果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那么在业主拖欠水电费时,物业公司则可以以供电供水部门的名义对业主停水停电。如果供电供水部门没有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物业公司作为供水供电合同外第三人,当然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如果物业公司据此停水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受损业主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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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6-02 21:47:04
市民您好!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区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要求物业公司提供通话记录、聊天记录和提供水费收取的相关文件和协议。经调查,重庆茂诚物业向城管执法局提供了2018年与利民自来水公司签订的《蓝溪新建项目供用水协议》,该协议中第六条说明"由安徽茂祥置业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茂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负责缴纳水费,由物业公司实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建议按照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对自来水表进行免费更换并交纳水费。针对您反映的物业威胁的情况。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调取了与物业工作人员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并未发现有过激的言语出现。在电话沟通中您提出的过道晾晒衣物等问题,已要求物业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并由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不定时进入小区进行监督查看整改情况。经我区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您对处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开区城管执法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383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