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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是否可以迁入
留言时间:2022-07-14 17:37:3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518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本人户口原所在地在金安区东河口镇嵩寮岩村,于2019年迁入外省。本人于今年回到安徽工作生活,由于现在需要自己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外地户口有许多不便。现询问政府关于户口是否可以迁回原籍?以及迁回原籍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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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7-19 19:24:24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迁移登记原则】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户口迁移、户口冻结地区的冻结范围和时限遵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依据《六安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之规定:农村或集体土地区域的户口迁入,必须符合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这三种情形,同时出具村(居)委会、乡镇同意接受入户证明。 因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迁移条件,故无法办理您所诉求的迁移业务,敬请谅解。7月18日,经我区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理解和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相关具体事宜,您可咨询我局东河口派出所,联系电话:264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