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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蓝海未入住空置房物业收费问题
留言时间:2022-08-17 16:38:0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947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近几年疫情对我们的生活影响很大。大家收入减少,物价上升,国家号召减税减租,减轻国民生活负担。 六安市政府也出台了物业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对未入住的业主减免部分物业费,也有很多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减轻业主经济压力。 我在东方蓝海有一套住房,由于经济原因,一直未能装修入住。从交房时就询问过工作人员,得到答复是他们没有这个政策。 希望政府给我们提供协调。 1)东方蓝海收费标准不一,一期的收费较低,为什么后面的业主要交更高的物业费? 2)由于未入住,电梯费,二次供水等费用是否应该给与免减免? 3)我看每次“市长信箱”里咨询得到的回复多是由双方协商,如果物业直接一口回绝,。。。我们怎么协商呢,坐在物业静坐还是咋办?请给与看得见的支持。 4)不同的小区收费标准不同,为啥东方蓝海收费贵那么多,业主群里反应他们提供的服务并没有比其它小区强吧。他们提供的服务清单能公布吗?服务标准能不能细化。总公司评定的服务资质就算了,拿着那么高的钱提供的服务要能够看得见。 5)生活压力过大,上有老,下有小。不是我们想拖欠物业费,我们也想住进东方蓝海的大房子,我也想赶紧把物业费及时上缴,我也不想天天被物业花式问候,希望政府和物业能给与一定的支持。 谢谢您的阅读,盼减轻经济负担,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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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8-23 16:30:29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东方蓝海小区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准的物业服务费(高层)1.2元/平方/月,电梯运行维护费0.4元/平方/月,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0.2元/平方/月,合计1.8元/平方/月。物业公司实际按照1.5元/平方/月收取。2、六发改价格【2021】197号文件,对于未入住的空置房,我市暂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减免物业费(包括电梯、二次供水运行维护检测费)。3、根据《民法典》944条,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8月23日,金安区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进行解释答复,您表示理解。如仍有疑问,请与金安区发改委价格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564-3261052,七里站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0564-3329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