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镇:开展“亮尾”行动 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为切实提高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近期,张店镇集中开展三四轮电动车信息摸排和“亮尾”工作。
全方位摸底。实行三、四轮电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摸排全镇三四轮电动车和驾驶人底数,强化人、车、路源头管理。到道路卡口、村口、群众家门口逐一摸排,做到见车、见驾驶人、见亲属。详细登记辖区内三四轮电动车车辆信息、车主信息、驾驶人信息,逐车逐人建立信息台账,共登记三四轮电动车3095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多渠道宣传。积极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发放《致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说明驾车注意事项,号召车主积极参与电动三四轮车“亮尾”行动。根据《致三四轮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制作的音频、视频,用喇叭在村头村尾喊一喊,将视频发到村民群里放一放,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向车主及其家属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手册》5000册,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签署《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2800份,要求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常态化治理。依据各村(社)摸排信息制作亮尾编号、反光标贴,免费为三四轮电动车粘贴,编号上注明具体村(社)、序号,喷印“遵守交通法规 严禁违法载人”。目前已粘贴亮尾编号2800张,反光标贴980米2000辆。城管中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集中力量对重要路段进行强化整治,严厉查处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切实打击三、四轮电动车违法上路乱象,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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