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镇消防救援站建设工程项目批复书
金发改审批〔2023〕123号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张店消防救援站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你单位报来的《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请求给予张店消防救援站项目立项的请示》(六金消〔2023〕14号)及《张店消防救援站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提升金安区基层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305-341502-04-01-598053。
三、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占地面积为 9.5 亩,新建一栋三层消防执勤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中消防车库约450平方米,体能训练室约80平方米,执勤器材库约80平方米,训练器材库、被装营具库、烘干室、器材修理间、灭火救援研讨室约170平方米,业务附属用房约630平方米,辅助用房59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六、建设期限:6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同时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编制、审查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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