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安区施桥镇跃进村白鹅产业发展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2-01 09:47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金发改审批〔2023281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安区施桥镇跃进村白鹅产业发展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施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给予金安区施桥镇跃进村白鹅产业发展项目批复的请示》(施政〔2023〕147号)及《金安区施桥镇跃进村白鹅产业发展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我区白鹅养殖规模化、科技化、市场化,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311-341502-04-01-447906。

三、建设地点:金安区施桥镇跃进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占地面积26.4亩,总建设面积约9736平方米,分别为:办公管理区420平方米、生活区450平方米、生产及配套区8016平方米、排污处理区850平方米围墙1800米;配套建设给排水设施、排污设施、配电设施、混凝土道路、绿化、围栏等工程。

五、项目匡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10元,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800万元,自筹资金210万元

六、建设期限:8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同时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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