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孙岗镇白鹅养殖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2-01 09:54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金发改审批〔2023310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孙岗镇白鹅养殖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孙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孙岗镇白鹅养殖基地项目审批的请示》(孙政〔2023〕87号)及《孙岗镇白鹅养殖基地项目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我区白鹅养殖规模化、科技化、市场化,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311-341502-04-01-871698

三、建设地点:金安区孙岗镇松墩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占地面积约33亩,主要建设白鹅养殖大棚9个10446平方米生活管理用房401平方米,仓库200平方米,配套仓库污水处理设施

五、项目匡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650万元为财政衔接资金150万元为乡镇自筹。

六、建设期限:4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同时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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