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安区翁墩乡郑楼村鹅产业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金发改审批〔2023〕293号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安区翁墩乡郑楼村鹅产业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区翁墩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给予金安区翁墩乡郑楼村鹅产业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翁政字〔2023〕119号)及《翁墩乡白鹅智能化养殖基地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我区白鹅养殖规模化、科技化、市场化,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311-341502-04-01-644316。
三、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安区翁墩乡郑楼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占地面积约40亩,总建筑面积5450平方米,主要建设孵化舍1栋,育雏舍1栋,育成舍6栋,配套建设鹅舍附属室及相关附属设施。
五、项目匡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73.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600万元,自筹资金373.5万元。
六、建设期限:6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同时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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