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山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批复
金发改审批〔2023〕31号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东桥镇何山村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区东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给予东桥镇何山村农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东政〔2023〕24号)及《东桥镇何山村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东桥镇何山村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建设地点:东桥镇何山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占地面积6.507亩,主要建设农机服务中心3栋2430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通道、停车场,围墙以及绿化、水电、给排水等附属工程,购置旋耕机13台、插秧机10台等农机设备。
四、项目代码:2303-341502-04-01-107350。
五、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785.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700万元,自筹资金85.5万元。
六、建设期限:6个月。
请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依规开展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及时报送投资统计表,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委。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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