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安区施桥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对施桥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施政〔2023〕138号)及《金安区施桥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金安区施桥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同意据此开展施桥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
二、项目代码:2301-341502-04-01-973647。
三、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施桥村、马安山村、将军山村。
四、原则同意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1.新建PE直径300实壁管2178m、U-PVC直径200管1888m、新建直径1000现浇污水检查井76座、砌砖600mm×600mm小方井80座、新建30m³生态化粪池1座,现状化粪池清淤140m³。2.整治黑臭水体4处,分别位于施桥街道东郢组、大郢组、邮政局后面先进大塘、马安山村黄庄组大塘,其中底泥清淤33637m³、岸坡狗牙根草皮种植6748㎡、新建生态锁块护坡3374㎡、岸坡修整1687㎡;3.对将军山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更换回流泵、风机等设备。
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中污水处理终端工程设计、污水管网工程设计、小圩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环境保护安全施工及消防、节能设计、水土保持等内容,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设计内容。
六、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439.6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生态补偿资金407万元和自筹32.63万元。
请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控制好概算投资。
请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及时报送投资统计表,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委。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