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批复
金发改审批〔2023〕124号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金裕大道东延至肥西界建设工程(一期至规划盛业路交口)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对金裕大道东延至肥西界建设工程(一期至规划盛业路交口)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金交政〔2023〕 号)及《金裕大道东延至肥西界建设工程(一期至规划盛业路交口)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公路网络整体布局和综合运输体系,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推动区域合作发展。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306-341502-04-01-202314。
三、建设地点:金安区望城街道、先生店镇、椿树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路线全长约15公里,起点位于金裕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口,路线自西向东,经望城街道、先生店镇和椿树镇,终点与规划盛业路相交。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6米,配套建设桥梁、涵洞及交安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9亿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建设期限:36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同时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