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坦厂镇便民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
金发改审批〔2023〕297号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毛坦厂镇便民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给予毛坦厂镇便民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进行立项的请示》(毛政字〔2023〕91号)及《毛坦厂镇便民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整体环境,打造我区“菜篮子”的民生典范工程。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309-341502-04-01-689490。
三、建设地点:金安区毛坦厂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占地面积约7亩,拆除原农贸菜市场1594平方米的钢构大棚,新建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3250平方米(一层1625平方米、二层1625平方米)的便民服务中心;将河沿2201平方米简易停车场改造为生态停车场,便民服务中心周边道路升级改造、闲置二层立面改造维修和雨污管网建设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600万元,资金来源为镇政府自筹。
六、建设期限:6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同时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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