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金安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了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本次调查历时三年,共调查18.58万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7124.73公顷(115.69万亩)。其中,水田67452.32 公顷(101.18万亩),占87.46%;水浇地164.78公顷(0.25万亩),占0.21%;旱地9507.63公顷(14.26万亩),占12.33%。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4664.99公顷(97.0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3.8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533.3公顷(11.30万亩),占9.77%; 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633.64公顷(6.95 万亩),占6.0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73.96公顷(0.41万亩),占0.3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8.84公顷(0.03万亩),占0.02%。
二、种植园用地5549.77公顷(8.32万亩)。其中,果园4849.61公顷(7.26万亩),占87.38%;茶园416.71公顷(0.63万亩),占7.51%;其他园地283.45公顷(0.43万亩),占5.11%。
三、林地31102.51公顷(46.6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0298. 16公顷(30.45万亩),占65.26%;竹林地2216.2公顷(3.32万亩),占7.13%;灌木林地2080.44公顷(3.12万亩),占6.69%;其他林地6507.71公顷(9.76万亩),占20.92%。
四、草地688.34公顷(1.03万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426.98公顷(0.64万亩)。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373.6公顷(42.5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4960.02公顷(7.44万亩),占17.48%;建制镇用地2722.92公顷(4.08万亩),占9.60%;村庄用地20331.9公顷(30.50万亩),占 71.66%;采矿用地193.25公顷(0.29万亩),占0.6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5.51公顷(0.25万亩),占0.58%。
七、交通运输用地3278.38公顷(4.9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86.85公顷(0.13万亩),占2.65%;公路用地1234.27公顷(1.85万亩),占37.65%;农村道路1957.26公顷(2.94万亩),占59.7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438.67公顷(27.6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851.2公顷(4.28万亩),占15.46%;水库水面423.75公顷(0.64万亩),占2.30%;坑塘水面11739.99公顷(17.61万亩),占63.67%;沟渠2646.79公顷(3.97万亩),占14.36%;水工建筑用地776.94公顷(1.16万亩),占4.2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金安区“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全区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集中攻坚与系统治理兼施,进一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要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推进“三调”成果部门间共享和社会化服务,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