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正琼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21 09:14 信息来源: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正琼申请继承不动产,所有合法继承人推选王怒为遗产管理人,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9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王永山

不动产坐落:金安区卅铺镇金安大道商贸街B7206金安区卅铺镇金安大道商贸街B712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12.3821.50(继承50%产权张正琼原拥有50%产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77号金安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5573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9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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