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书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77号金安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557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代码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汪书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金安区毛坦厂镇明清社区 |
341502005001GB00063 |
678.4 |
城镇住宅 |
|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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