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环平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经孟环平申请,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予以遗失作废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1 |
孟环平 |
皖(2020)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8033768号 |
金安区三十铺镇桃园小区45号楼402室 |
2 |
孟环平 |
皖(2020)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8033943号 |
金安区三十铺镇桃园小区50号楼1103室 |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0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