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金安区公共机动车停车位十五年特许经营权”调整
运作模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1 16:17信息来源: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一、基本情况

六安市金安区公共机动车停车位十五年特许经营权于2024年1月11日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拍卖公告,定于2024年1月24日在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0室举办拍卖会。根据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2024年1月24日六安新城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成功拍得上述特许经营权。并签订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智慧停车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二、变更事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于2024年3月28日联合下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的相关内容,本项目特许经营运行模式与新规定存在冲突。为确保项目落地实施合规合法,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变更项目运作模式及拍卖内容。但鉴于六安新城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已经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完成了公开拍卖工作,经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六安新城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在原有项目内容与规模、交易结构、交易条件及其他各项因素均不变的前提下,直接将原使用协议合同资料中“特许经营费”更换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删除“特许经营”相关表述,补充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落实本次整改工作,保持原有实质性内容的有效性。项目特许经营模式调整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拍卖内容由六安市金安区公共机动车停车位十五年特许经营权变更为六安市金安区公共机动车停车位十五年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特此公告。

三、变更后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智慧停车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3.项目运作模式: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

4.拍卖内容:六安市金安区公共机动车停车位十五年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



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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