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军、范家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市集中示范园区金港·城市广场4号楼1703室〔证号:皖(2016)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8000942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胡小军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