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勇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安区三十铺镇枣园东区2号楼801室〔证号:皖(2014)六安市金安不动产权第0287385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思勇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