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望城街道大石岗社区窑厂组农民集体)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77号金安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557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四至范围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望城街道大石岗社区窑厂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望城街道大石岗社区 |
426.02 |
国有 |
国有 |
国有 |
国有 |
2 |
望城街道大石岗社区窑厂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望城街道大石岗社区 |
7092.86 |
国有 |
国有 |
国有 |
国有 |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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