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生、方昌丽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安区张店镇洪山大市场5号楼16室(证号:4177827号)的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胡建生、方昌丽
202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