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祥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安区椿树镇广福大道7号楼110、111室〔证号:皖(2024)六安市金安不动产权第0293976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李瑞祥
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