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业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安区毛坦厂镇〔证号:六国用(89)字第0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孙业清
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