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贤保、夏伦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市集中示范园区公园悦府15号楼104室〔证号: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8012091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何贤保、夏伦珍
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