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本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安区三十铺镇和平路3号楼03、04室〔证号:皖(2016)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8000087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李本芳
2025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