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先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籍调查结果公告
现有高先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金安区孙岗镇孙岗街道的不动产登记事宜。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有关规定,我中心对该宗地进行了权籍调查,现将以上权籍调查结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77号金安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5573
序号 |
权利人 |
证号 |
坐落 |
宗地 面积 (㎡)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权利性质 |
土地 用途 |
四至范围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高先元 |
六土金国用(2002)字第5413号 |
金安区孙岗镇孙岗街道 |
210.2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城镇 住宅 |
蔡以胜、朱先乐 |
二黄路 |
张少华、叶仁德 |
孙岗村 |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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