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勇定达服装厂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安区双河镇墩子湾村(证号:六土金国用(2012)第CS:1261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六安市金安区勇定达服装厂
2025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