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全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施桥镇施桥村新民组〔证号:皖(2023)六安市金安不动产权第0161343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刘全江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