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员额消防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6 17:24 信息来源:金安区消防救援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员额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灭火救援岗位5人,男性。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3.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愿意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为18至25周岁(200041日至200841日期间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9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1)退役士兵;

2)取得机动车驾驶证B2照及以上者;

3)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4)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6.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170cm及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符合体检标准。

7.无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病史,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发病将予以辞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或者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

6.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7.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1.工作时间:灭火救援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每月调休8天

2.工作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局及下辖皋城路消防救援站(金安区宁承路)、张店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张店镇椿石路),人员通过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局统一分配。

五、工资待遇

1.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3.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4.享受工会福利;

5.聘用制员额消防员纳入金安区政府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正式聘用后年薪约9.5万元(含五险一金)。聘用满一年后,相关工资等福利待遇随个人工作年限、实际表现逐年递增。

六、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须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2026427日至510日(工作时间8:00-17:30)。

2.报名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局东门一楼值班室(金安区宁承路高台小区西区东门往北100米)。报名咨询电话:0564-3263572。

3.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员额消防员报名审查表》一份(详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个月内个人征信合格报告;

5)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6张;

6)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金安区消防救援局统一电话通知领取《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请主动及时联系金安区消防救援局。

(三)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

1.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2.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救援队伍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仅测一次,不得补考。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共3项体能测试,分别为:男子3000米跑步、男子100米、男子负重登六楼,每项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不达标,则该测试项目成绩记为0分。

4.体能测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男子3000米跑步成绩占50%,男子100米跑步成绩占30%,男子负重登六楼成绩占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体能测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体测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如参加面试人员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1次。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以及适应本职岗位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合成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依次以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4.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体检其他相关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出现缺额的,根据合成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1次。

(七)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

2.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重新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人员,期满后不再续签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工资为3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4.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出现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充,递补有效期设置为一年。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3263572

监督电话:0564-3263050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员额消防员报名审查表.doc

附件2:体能测试内容、测试办法和达标成绩.doc

 

 

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局

2026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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