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国宏抵押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李国宏名下位于市集中示范园区红旗建材装饰城23号楼213室、214室、229室、230室的抵押登记证明(证号:皖(2019)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8315005、8315006、8315014、8315018号)已遗失,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七里站支行证明该不动产对应贷款已全部结清,现公告该抵押登记证明无法收回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将依法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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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