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凤、罗杏抵押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抵押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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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抵押证明号 |
坐落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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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凤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8213285号 |
市集中示范园区兴茂·水韵东方33号楼3102室 |
抵押权 |
依据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21)皖1502执4222号结案通知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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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罗杏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8213385号 |
市集中示范园区兴茂·水韵东方57号楼903室 |
抵押权 |
依据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23)皖1502执1735号结案通知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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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信息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