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明新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6-29 16:26 信息来源: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因本人方明新保管不善,将位于六舒路与南山大道交叉口南山福桂苑2号楼102〔证号: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8014437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方明新

202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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