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泽洋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8-05 17:28 信息来源: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因本人张泽洋保管不善,将位于市集中示范园区三元山庄13号楼114〔证号:皖(2017)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8006026〕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泽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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