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尹杰保管不善,将位于市集中示范园区前城•紫荆庄园121号楼103室〔证号:皖(2022)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8057603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尹杰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