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先保抵押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3 16:35 信息来源: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胡先保名下位于金安区三十铺镇红旗建材装饰城4号楼302室、402室的抵押登记证明(证号:201510751号)已遗失,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新区支行证实该不动产对应贷款已全部结清,现公告该抵押登记证明无法收回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将依法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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