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廖云梅保管不善,将位于毛坦厂镇锦绣桃李园14号楼704室(证号:3000476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明作废。
声明人:廖云梅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