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广玉、何永生林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林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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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林权证号 |
坐落 |
宗地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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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朱广玉 |
07184 |
金安区东桥镇何山村 |
341502003015JE02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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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永生 |
07183 |
金安区东桥镇何山村 |
341502003015JE02449 |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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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信息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